画像1:党建和业务“两张皮”
【案例】
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勇32岁就当上道桥公司董事长,作为一把手,他只抓业务不管党务,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耳不闻,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更是不知、不懂、不用,认为党建工作是“虚招”,是搞“花架子”,把公司的业绩搞上去才是硬道理。
在主体责任的缺失下,员工的政治学习几乎为零,以致走上重业务轻党建,企业人员抱团腐败的不归路。截至案发,道桥公司相关人员共套取私分国有资金3000多万元,涉案73人,其中徐建勇、代明溢、李明强三名“老总”共计分得1200余万元,徐建勇个人分得550万余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芈大伟也是放弃了“根”和“魂”的典型。芈大伟在其建立的权钱“交易规则”中烂了“根”、丢了“魂”,做起了“两面人”,台上讲反腐、台下搞腐败,自己带头违规违纪,对下更没有底气管理。上梁不正下梁歪,在芈大伟的错误带动下,公司部分干部纷纷在“捞钱”上“前赴后继”、有恃无恐。最终,6名中层干部因犯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贵州省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总资产几百亿元、在岗职工2万余人的省属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党委自1991年以来,竟然多年没有召开过党代会,长期没有换届。
【分析】
徐建勇、芈大伟等人全然忘记党委书记的身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虚化、弱化,管党治党不力,党建工作没有很好地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甚至出现“两张皮”现象,严重弱化了党委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必须加强和完善党对国企的领导,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切实发挥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把方向、管大局上真正保落实。同时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中的权责,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
画像2:把企业当“家业”
【案例】
对于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七冶金沙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张泽进来说,在企业,自己就是说一不二的“老大”,一声令下,财务人员就将1000万公款腾挪私借给处于亏损状态的民营煤矿。
张泽进本人擅自决定、隐瞒不报,上到上级公司,下到金沙公司没有召开过党委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此事,其他班子成员事先、事中没有一个人知晓此事。时隔一年,个别领导甚至等到网上都有了新闻报道才“后知后觉”。
用权如此任性的,还有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家兴,赵家兴一人拍板,就向世纪神奇公司借款6000万元,安排其子赵亮实际控股的贵州黔商投资有限公司“认领”5%股权,实际非法获利1510万元。
【分析】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责任。但张泽进、赵家兴等人却把企业当“家业”,追求享乐、喜好应酬、随意挥霍,严重危害了国有企业政治生态,损害了国有企业形象,影响了班子队伍的稳定性,侵蚀了职工的根本利益。深究其因,根源在于他们未正确看待自己,把权力、功劳和荣誉视为骄傲自满、任性妄为和谋取私利的筹码。同时,“老板化”的行事作风也折射出部分国企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反思国企运行之漏和监管之疏,唯有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才能有效约束其在用权时不专权、不越权、不谋私,才能有效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进而保障整个企业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画像3:“父子兵”“夫妻档”“全家福”
【案例】
毕节市七星关区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宋邦友“坐镇幕后”,其弟宋某国具体“操盘”,联合商人李某某,在两年时间里,就在倒天河三期流仓桥至陆家桥截污干管工程、倒天河三期一号路工程、百里杜鹃大道及安置工程、德溪二号路延伸工程等工程中“精诚合作”,获利颇丰。通过提前透露信息、向下属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人员谋利,通过特定关系人受贿800余万元。案发后,拔出萝卜带出泥,其关联的天河公司、德溪公司、建筑商以及家人近20名涉案人员相继落网。
“自己对家属管得不严,有时明知存在问题,但又不敢去大胆管理,放弃了对家人的管理也是可悲的。”这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谭定华的深深忏悔。细查发现,谭定华所有的违纪细节,都有一个明显的情形,“老公办事,妻子收钱”。茅台酒经销商找妻子陈某,陈某出面揽活、收钱,谭定华负责“照单办事”,这样的恶性循环使谭定华越陷越深。
前门当官后门经商,这样的家族式、寄生性腐败不断上演。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家兴利用权势造就“父子公司”,带着儿子谋取不义之财;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毕节市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黄某违规违纪为妻子、儿子等亲属经商谋利提供便利……
【分析】
一些国企人员忽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利用自己在企业担任领导职务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谋私利,进而上演“父子兵”“夫妻档”“全家腐”等腐败现象。在宋邦友、谭定华等国企领导人员走上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有的是放弃了对家人的管理,有的是被家人拉下水,还有的是与家人“合谋”,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有关人员没有足够的定力,经不住家人和亲朋的围攻、诱惑,从而利用职权便利为家人收好处、拿回扣、收钱财,害了家人、毁了自己、败了全家。
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决心,切实管好身边人;家人之间也要相互提醒、互相支持,在关键时刻提出善意的忠告和劝诫。如此,才不至于落入“全家腐”、全家哭的结局。
画像4:用公款为个人“爱好”买单
【案例】
中国储备粮管理公司松桃直属库原副总经理金正平,原本是勤奋有加、事业有成的干部,因为一场婚姻变故,金钱观、价值观逐渐迷失,做起了买彩票中大奖的白日梦。为了能不劳而获、一夜暴富,金正平节衣缩食穿梭于大街小巷彩票投注站。一次偶然的机会,金正平被安排临时主持工作,手中的权力瞬间成为他大肆购买彩票的“金钥匙”。主持工作一年,金正平就利用手中的权力挪用公款366万元,全部用于购买彩票。
金正平的疯狂程度令人咋舌。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核算四分部原副部长王柏君同样令人吃惊。为填补内心的空虚和寂寥,手握保管七冶博盛公司巨额集资款大权的王柏君迷恋网络秀场直播节目,陷入情色困境。不到一年时间,就挪用公款“打赏”直播节目女主播882.54万元。
【分析】
金正平身陷彩票美梦难以自控、王柏君涉足色情不可自拔,其共同之处都是不注重个人修养和作风,挪用公款为个人“爱好”买单,数额之大,触目惊心。分析其作案手段,都是通过伪造公章、做假账等方式,一步步套取国家资金,暴露出企业在资金管控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管理上的疏忽。
要堵住不法分子钻企业资金管理和控制的漏洞,就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增强制度执行力。关键要完善财务制度、严格企业财务管理,重点对资金使用审批、划转、拨付等操作实行全程监督,保证企业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运转。
画像5:以投资分红为名变相受贿
【案例】
2003年至2011年期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平湖分公司政企客户部副经理俞华,伙同平湖市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张凯洲等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该市广电、电信及移动系统网络建设的顶管工程承接过程中,为某建设有限公司胡某谋取利益,以“投资分红”为名共同受贿合计现金280余万元,俞华实得70余万元。另查明,俞华伙同他人为某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王某谋取利益,共同收受贿赂合计现金12万元,其实得4万元。2012年,平湖市纪委给予俞华开除党籍处分。2013年,俞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分析】
党纪条规之所以对公职人员投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发生利益冲突甚至以权谋私等行为。本案中,胡某以合作投资为名拉拢俞华等四人,就是看中他们的职权和地位以及由此带来的工程业务和丰厚利润,并以“分红”为名多次向四人行贿,具有明显的“权钱交易”特征。这种采取合伙开办公司,以看似合法的外衣掩盖背后的犯罪行为的做法,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尤其值得广大党员干部警惕。
画像6: “抱团”侵占公款
【案例】
2008年至2012年间,福建省光泽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副经理龚治敏伙同总经理林忠群、副经理龚文卿及会计、出纳等5人,采取以提高麻袋成本价的方式虚增购买麻袋金额、虚假组织麻袋采购招投标、重复报销、隐瞒收入、私定承运和运输单价等形式,共同侵吞国有资产3.49万元;龚治敏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后经法院认定,龚治敏侵占公款3.55万元,受贿7000元,林忠群侵占公款1.246万元,龚文卿侵占公款6700元。2013年12月,县纪委给予林忠群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龚治敏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龚文卿行政撤职处分。
【分析】
小型国企负责人虽说职位不高,但权力却大得惊人,加之“三重一大”落实不力,监管缺位,很容易形成“抱团腐败”。拿粮食部门来说,目前都是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一些基层粮站在粮食的购、销、存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管理混乱、内部监督不落实等问题,而领导的权力又过于集中,对经营活动及钱款收支往往是个人说了算,不经集体讨论便直接作出决定。本案中,光泽县粮食购销公司原总经理林忠群在合伙贪污虚增麻袋采购款后,便将公司采购麻袋事宜全权交由龚治敏一人经手,对麻袋质量、单价不闻不问。龚治敏抓住这没有人监管的机会,轻车熟路地干着自买自卖赚取公司利润的勾当。虽然有职工多次反映麻袋采购单价偏高,但林忠群等总以低于上次流标价为借口为龚治敏打掩护。麻袋采购这种并不起眼的领域尚能衍生出如此腐败窝案,其他领域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