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紧盯国企领导干部权钱交易、啃食国有资产问题,严肃查处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的“蛀虫”,并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为国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省交投集团)是云南省省属大型国企,是云南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主力军、云南综合交通投融资主平台,资产总额超过6700亿元,运营管养高速公路5600余公里。然而,近年来该集团“靠企吃企”腐败问题多发,部分下属单位成为违纪违法“重灾区”,一批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被严肃查处。在云南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云南省交投集团纪委围绕案件暴露出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管理制度缺失、监督空转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多措并举督促集团各级党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涵养国企良好政治生态。
被监督对象基数大、生产经营板块多、资金投入高,一些管理人员缺乏国有资产“看门人”意识,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
云南省交投集团产业涵盖公路、水运、航空等综合交通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营开发、物资贸易、交通科技等全产业链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廉政风险隐患大。
仅去年以来已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19人,涉及公路建设、市政工程、现代物流等多个经营板块,其中不乏业务“骨干”、工作“能人”,如临沧机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米雄斌、云南省交投集团原督查督导员胡宝贵等。
“米雄斌、胡宝贵等人是我省公路建设领域的腐败典型,也是资金密集、权力集中领域的腐败典型,反映出云南省交投集团在管党治党、制度建设、人才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云南省交投集团纪委有关同志介绍。
米雄斌在进入国企前一直在民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工作,对建筑工程领域的一些“潜规则”和行业特点十分熟悉。在米雄斌看来,伸手向劳务队伍老板要钱是这个行业的“规矩”,你给我“意思意思”,我才能给你“方便方便”,好像只有这样,工程才能顺利推进。
在他看来有利可图的环节和业务中,米雄斌运用自己的“丰富经验”,采取各种“盘外招”,运用各种“潜规则”,想方设法地把国有企业资产从监管中剥离出来,形成“账外账”“小金库”。
此外,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米雄斌在进入国有企业工作之后,思想观念、身份观念没有转变过来,非但没有接受国有企业纪律规矩的约束,反而把行业中的一些不规范甚至是非法的管理手段带到了国有企业,所以出现了不该管的乱管,该管的不管等问题。
在应对管理难题、施工问题的时候,米雄斌不是从规章制度中找依据,而更多的是从“潜规则”中找办法。一个环节不规范甚至滥用职权造成漏洞,他就以更多的不规范和滥用职权来弥补,导致项目管理越管越乱,漏洞越管越多。最终,由于其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经专项审计鉴定造成国有资产超付款2000余万元。
2021年10月,责令解除米雄斌劳动合同。11月,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与米雄斌类似,胡宝贵也在公路管理系统工作多年,他的工作经历复杂,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反复腾挪。办案人员介绍,胡宝贵思想上的公私界限模糊,始终没有把自己看作是国有资产的“看门人”,而是陷在了民营企业“老板”这样的角色里。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胡宝贵既是“组织员”,又是“运动员”,还充当“裁判员”,不讲组织原则,决策主观武断,不经过组织研究就将工程项目交给私营企业主,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包括房产、车辆等折合人民币953.62万元。2021年12月,胡宝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教育管理滞后,制度建设、监督约束不足,有些制度甚至形同虚设
剖析米雄斌、胡宝贵等人的腐败问题,病因首先是思想意识出了问题,身份错位,三观不正,总开关失守,但同时也反映出云南省交投集团部分下属企业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监督约束不到位等问题。
被查处的19人中,有17人属于集团下属企业。据了解,近年来,云南省交投集团发展较快。然而,在爆发式增长的同时,制度建设、监督约束却没有同步跟上,这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在工程承揽、物资供应、款项拨付等关键环节钻空子,打擦边球,损公肥私。
该集团纪委有关同志告诉记者,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越往下资金越密集、资源越富集,但监督却是越往上越严、越往下越松,呈倒挂的特点。
下属二、三级公司监督力量薄弱,导致了违规决策、任性决策等问题突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有的制度表面上看起来是在执行,检查时台账材料摞得整整齐齐,但实际上有些都是虚假材料。”办案人员介绍,有的领导干部还带头破坏民主集中制,在对某些工程项目行使决策权、规划权、审批权时,说是进行了集体研究,但经过查证,根本没有进行过任何集体研究。
一些涉及关键环节的制度不够完善也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比如劳务招募的管理办法、各建设板块工程款的拨付支付中一些具体制度由各二、三级公司自己制定,水平参差不齐,某些条款之间存在矛盾,有些甚至前言不搭后语。”云南省交投集团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也导致下属公司对制度重视程度不够,执行不到位,有些制度甚至形同虚设。
此外,在人才队伍方面,云南省交投集团像米雄斌、胡宝贵等工作经历复杂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在进入国企工作后,有的企业党组织没有及时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平时的监督管理也没有跟上,有的人对自己作为党的干部的意识十分淡薄,对自己是在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工作认识不到位,身份错位、笃信“潜规则”,因此出现了“上级带下级”“后任接前任”圈子式的组团腐败和违纪违法情况。
为推动通过查处案件向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转化,云南省交投集团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统一思想,将一体推进“三不腐”要求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推动办案、警示、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坚持标本兼治、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促进政治生态向上向善。
以案示警,廓清“案中人”离自己还远的错误认识,健全完善企业决策、内控、合规管理制度,堵住违规分包、违法转包等管理漏洞
“明年我就退休了,如果没有这些事,明年退休以后可以好好地跟家人在一起,现在什么也没有了……”6月10日上午,云南省交投集团党委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曾经为大家所熟识的人在警示教育片《筑路人的“不归路”》里现身说法。会议通报并剖析了近年来集团公司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各层级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近4000人参加,共同接受警示教育。
云南省交投集团党委、纪委一方面在案发单位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另一方面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开到二、三级公司及项目部、工区等一线单位,以到现场、到一线、到基层的方式,突出身边人、身边事、近距离,廓清“案中人”离自己还远的错误认识。
在以案促改过程中,云南省交投集团建立了党委统筹指挥、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推进,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集团党委推进实施讲政治、明责任、抓整改等9个专项工程,着力打造“清廉交投”品牌,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长效化。集团纪委派出6个监督检查组对48个单位(部门)开展2轮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纠正整改推进不力等问题35个。据介绍,集团纪委聚焦突出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提出整改意见建议51条,督促责任单位以案为鉴、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针对查处的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如违规分包、违法转包、企业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云南省交投集团着重从员工管理、劳务招募、招标采购、工程项目结算支付、薪酬管理等方面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制度,目前已健全完善劳务招募“一随机三公开”和“黑名单”等规章制度共58项,还明确了集团员工禁业范围和回避规定,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清单等。此外,针对某些制度由二、三级公司自行制定,标准不统一、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集团统一制定并印发了相关制度。
为进一步防止“道路修起来,干部倒下去”,云南省交投集团进一步完善了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事项“三张清单”基本实现全覆盖,集团及二级企业向下属企业选派105名外部董事。同时,完善权责体系,建立了延伸至末级企业的全覆盖内控评价机制,企业决策、内控、合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为推动监督重心下移、消除一线监督空白,云南省交投集团党委、纪委通过完善二级单位纪委、向三级单位设置派驻纪检组等方式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集团纪委有关同志介绍,改革全面落地后,集团所属各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得到健全和加强,与监督任务基本匹配,一线监督工作得到极大改观。